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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农民合作组织是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分散经营的农民面临的难题更加突出,主要体现在,进入市场更难;经营规模过小,商品化、专业标准化程度低,难于竞争,加剧了农产品“难卖”;即便进入了市场,优质也难以优价。“提篮小卖”式的生产经营,难以获得准确的技术、市场信息,从而安排自己的生产,单个的个体难以降低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农民迫切需要改变现有经营方式,建立一种载体,带领他们直接进入市场,获得理想的收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构建农民进入市场的有力桥梁,是农业向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广大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的内在需求。
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建立农民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抵御市场经济的风险的能力,合作组织高度的信息能力,可以帮助农民决定生产的品种、生产的数量和规模,合作组织统购统销,畅通了销售渠道,降低原材料购买成本;建立合作组织,还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有些人生产的技术好一些,有些人生产技术差一些,甚至有的人根本不想种田,把土地集中起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有效推广农业现代化。
培育合作组织的方法。目前,我市各县区农业,妇女都是主要的生力军;引导农民更好的发展农业,增收致富是妇联组织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针对目前现状,我们认为各级妇联组织应该把培育女性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抓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帮助他们建立合作组织,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及时传递市场新信息,解决在资金、技术、土地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作贡献。
目前市妇联开展的优秀巾帼合作社评选活动,旨在推动各级妇联组织重视合作组织培养,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引导农村妇女走合作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之路。希望各级妇联组织能够重视合作组织,更好地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 (发展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