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集区“妇联+法院”1+1>2
为切实发挥妇联和司法部门系统职能作用、资源优势,更好地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助推法院家庭教育工作,在日常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实效。近日,谢家集区妇联携手谢家集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2017年,小君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君由其父陈某抚养。但陈某不辞而别,将未满一周的小君丢给爷爷奶奶抚养。彼时,母亲张某已再婚生子,对小君的抚养和监护深感无力,明确表示愿自动放弃对小君的监护权。自此,爷爷奶奶自此承担起照顾小君的重担,一照顾就是6年。转眼间,小君已到入学年龄,爷爷担心小君因法定监护人等诸多事宜无法正常入学,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被申请人陈某、张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自己担任小君的监护人。
鉴于此案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谢家集区妇联收到邀请后高度重视,及时与区法院进行多次沟通。且由于时间紧等特殊问题,谢家集区法院为申诉人开通绿色立案受理通道,并将该案分配给具有办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案件丰富经验的“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办理。9月7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判决撤销小君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爷爷为监护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这是谢家集区妇联、区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审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妇联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撤销监护权案件。下一步,谢家集区妇联将继续加大与区法院的合作,让妇联携手法院,借助各自的行业和职能优势,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动机制,确保资源与信息共享,为共筑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贡献“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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